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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贩毒先后入狱7岁男孩无人照料
办案民警呵护其成长
  • 2012年06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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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父母因贩毒先后入狱,7岁男孩无人照顾。两年来,市中公安分局民警联系救助站、寻找收养人、解决孩子入学问题,让贩毒父母深受感动。
  时间回到2010年5月3日,市中分局刑警大队禁毒中队接到线索,在白马山附近有人进行毒品交易,可当办案民警准备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却陷入了踌躇:嫌疑人旁边还站着一名7岁的男孩。无奈之下,民警只好在衣服的遮挡下给嫌疑人戴上了手铐,并叫来了两辆车,分别拉送父子二人。“你们替我考虑了很多,我都交代。”民警的做法让嫌疑人颇为感动。
  经了解得知,男孩名叫东东(化名),7岁,系嫌犯王某和刘某(女,因涉嫌贩卖毒品于2010年5月2日被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抓获)所生,因为是非婚生育,没有申报户籍登记。
  “国家对于毒品犯罪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判缓刑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民警介绍,经过法院审理,嫌疑人王某和刘某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和3年3个月有期徒刑,至今仍在服刑。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东东都被安排在市中分局刑警大队禁毒中队,由民警照顾孩子的生活,但让民警担心的是东东的上学问题。“长期在警局也不是办法,毕竟要给东东找个新家。”
  为了妥善解决东东的生活、学习问题,禁毒中队专门安排民警到河北、湖南,嫌犯父母的原籍做其家属的工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解决东东的抚养问题。
  之后市中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郑兴霞多次联系市民政局,经协调,市救助站同意暂时接收东东。但接收是暂时的。后郑兴霞又多次联系相关单位,因东东是非婚生而无户口,始终没有好的办法。
  多次协调无果后,恰巧东东母亲的一个老乡自愿代养东东,愿意在孩子父母服刑期间照顾东东。不过,这位“代养”人生活也不是很富裕。因代养人家住天桥,提出孩子要就近上学,郑兴霞和禁毒中队民警多次联系市教育局,并由天桥区教育局安排解决了东东的上学问题,减免了东东的除书本费之外的一切费用。“现在我们经常去看小东东,孩子一天天长大,也让我们很高兴。”郑兴霞说。
  “毒品害了我。我一定好好改造,哪怕早出去一天,也能多一天报答社会的帮助和关心。”在女子监狱服刑的孩子母亲刘某见到民警郑兴霞后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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