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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给中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严规
严禁任何纸笔测试选录新生
  • 2012年06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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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1日讯(记者 秦国玲)6月21日,潍坊市中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按照“市区一体”的原则,今年奎文、潍城、高新中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公办学校7月17日至20日报名,8月底前完成招生工作。民办学校7月6日至8日报名,7月11日上午测试,7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潍坊市教育部门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用文化课考试或任何形式的纸笔测试等方式来选拔录取新生。
  潍坊市教育部门要求,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报名招生,更不允许学校擅自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用文化课考试或任何形式的纸笔测试等方式来选拔录取新生,或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招收学生。今年报考中心市区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的学生只能选取中心市区的一所民办小学或民办初中报名,民办小学报名学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原则上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民办初中可采取综合能力测试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学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常态平行分班,严禁分快慢班、实验班等。
  针对外来人员子女就学,潍坊市要求各区要继续将外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其受教育权利,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率达到100%。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潍教字[2007]22号)精神,对符合潍坊市规定的“有相对固定的住所,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户口证”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区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给予适当补助。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要求,严格控制择校行为。从今年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到公办初中择校的学生,中考时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公办学校禁止招收跨区择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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