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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定点医院不再终身制 |
诚信等级评价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 | |
- 2012年06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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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1日讯(记者 王金强) 医院是不是新农合定点,并非一劳永逸,而是由医院的诚信考核“成绩单”来说话。21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市卫生局农卫农合办公室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农合办主任共计15人成立联合评审组,已完成了对4个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比如,医院服务质量好不好,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力度情况,都是重要考核标准。”德州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整个评定过程,由评定组成员对新农合工作的基本情况、管理、服务和费用控制等情况严格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评定标准进行量化打分,保证了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经严格考核,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中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德州市妇幼保健院4家医院被评定为市级诚信新农合定点医院,各区、县新农合定点医院,将以同样的考核方式,由区、县级卫生部门进行诚信等级评定。 据介绍,在同一级别范围内,按照统一的评价内容、标准和程序,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评定为A、B、C、D四类,达不到D类的,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将面临被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且该项考核还将实行动态管理。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诚信等级评定并不是终身的,卫生部门将依据不同等级确定监管方式和督察周期予以监管,对诚信等级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相应考核周期内的实际分数重新评价等级。评价周期内如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随时可降低其诚信等级,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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