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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新药店竟求租药师证
食药监局:绝不允许,一经查出,不批准其开店申请
  • 2012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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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 郭光普 见习记者 王乐伟) 24日,德城区市民赵先生说,有人打出告示称,药店开业急租药师证,药师不用上班,只要审查时露面就可以。赵先生不禁纳闷“药师不上班,谁给开药呢?”
  “400块钱一个月,只把证挂靠在店里就可以。”24日,记者根据告示中留下的联系方式与求租者取得联系,对方称自己正在筹备新药店开业,因药师执业证不够用,所以才求租。当记者询问药师本人是否需要到店里上班时,对方称不用,只要审查时露面就可以,“一年也就一次”。
  据了解,为保证用药安全,国家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药师,并持证上岗。“有证的药师不在药店,拿药怎么放心呢?”赵先生说,如果药店真的只是租一本药师证,而持证的药师不在岗的话,药店对顾客就太不负责任了,“有时买药还要咨询一些用药方面的知识,没有正规的药师怎么能放心呢?”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说,药师证挂靠在药店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用挂靠的药师证申请开药店,药师不在店中,这种行为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证明,一旦确定,药监部门将不批准其开店申请。
  “证件挂靠存在风险,挂靠的药师必须承担责任。”山东鑫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纪朝辉说,一旦在用药过程中发生意外,消费者有权向挂靠药师索赔,挂靠药师需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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