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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一物业擅提费用引众怒
自称管理成本提高,消保委介入调解
  • 2012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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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4日讯(见习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李哲) 近日,博山消保委接到多名消费者联名投诉称,所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电费、水费、物业费标准。业户们对此极不认同。
  经调查了解,业户反映的小区系博山区某高档住宅小区。物业自称由于物业公司管理成本逐年增加,便下发通知提高电费、物业费等收费标准。住户不满物业公司重收费轻管理的做法,交涉未果后,部分业户拒不交纳相应费用,物业公司对此采取停电限电的方式,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由于投诉涉及多名业户,消保委工作人员采取座谈会的形式,召集了多名该小区的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座谈。双方分别阐述各自观点、意见及要求,由消保委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并现场宣传解读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政策。
  经调解,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了收费标准提高的原因:物业公司管理成本逐年增加,并承认自身工作存在一定问题:在费用分摊、价格公示方面未与业户进行及时沟通,导致纠纷发生。物业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征收水费、电费、物业费,并对小区水电损耗的费用分摊进行公示,虚心接受业户对其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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