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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12万元险些“打水漂” |
三年之后,老汉要回救命钱 | |
- 2012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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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宋成松) 12万借款因“老赖”失踪拖延三年要不回,借钱的老汉年老多病,如今急需用钱。日前,在天桥区法院执行法官帮助下,年过八旬的崔老汉终于要回了“救命钱”。 马女士是崔老汉的远房亲戚。2008年初,马女士以购房为由向崔老汉借了12万元,答应3个月内一定还清。可是到了还款时间,马女士却一推二拖,一年后仍未还钱。无奈之下,崔老汉将马女士诉至天桥法院,但马女士在接到应诉书后就玩起了失踪。法庭通过缺席审理,判决崔老汉胜诉,之后崔老汉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因为找不到被执行人,也没查到执行财产而中止执行。 崔老汉年老多病,经济困难,急需用钱。2012年初,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崔老汉到天桥法院打听案情。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杰得知老人困境后,决定帮助老人要回欠款。 通过细致的摸排查找,案件出现转机。执行法官调查发现,马女士与其丈夫前几年购买的一处商品房近期刚办完房产证,虽然产权落在其丈夫名下,但根据我国民诉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应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是依法查封该房产。另外,法官调查了解到马女士的丈夫时常开着一辆高档汽车,经调查车管所资料,该车也是今年2月份刚登记在其名下,法院依法查封了该车。 然而马女士通过代理人向法院口头提出异议,认为夫妻已离婚,房子是马女士丈夫的个人财产;车辆登记在丈夫名下,实际是他人出资购买。法官在核对后认为:房产查封依法有据;车辆有异议,须另案起诉、确权财产,法院审理判决该车辆权属后再做处理,但现在可以依法查封。 经过法官进一步沟通,双方经多次协商交流,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最终顺利执结。三年后,年过八旬的崔老汉终于要回了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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