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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登错信息,电话被租房者打爆
律师:网站不经核实直接发布信息属于侵权行为
  • 2012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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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25日讯(记者 谢晓丽) “太郁闷了,现在得接了五六十个电话了,都是租房子的。”25日,市民梁先生说,他现在还租着别人的房子住,根本没有房子要出租,这些电话让他深受其扰。 
  23日下午,正在午休的梁先生开始陆续接到电话,并且都统一称呼他为“王先生”,都询问他的房子有没有租出去。“有中介打过来的,也有求租者打过来的。”梁先生介绍,他23日下午接了20多个电话,24日又接了很多电话,他都不记得接了多少了。 
  “我是干装修工作的,现在还租着别人的房子住呢,根本没有房子租给别人。”梁先生说,他问过那些打电话的租房者,对方说,他们是从一网站上看到的,并且价格很低,一个月450元钱。梁先生很苦恼,最近两天,他的电话从早到晚响个不停,有时候正在干着活,电话就响了,老板很生气,说“你业务怎么这么忙!”没有办法,梁先生的手机都不敢开了。
  记者从网站上搜索,确实搜到了这条租房信息,信息上写到房子位于颐和园小区,两室一厅一卫,还带有电视、床等家具,租金为每月450元,出租房屋的人所留的联系方式为梁先生的电话。 
  “我没有上过网,这条信息不可能是我的。”梁先生说,现在平房都得400多元,这两室一厅的房子才450元,根本不可能,他怀疑是有人故意戏弄他。梁先生说,他准备让朋友与网站协调,看能否删除这条信息。 
  25日上午,记者再次登录这家房产网站,发现这条租房信息已被删除。
  记者登录了几家房产网站,发现网站多不对登录者的信息进行审核,匿名就可以发布信息。 
  记者登录发现,发布信息时只需填房子的所在位置、租金、户型、出租人的联系电话等,对发布信息的人真实身份不核实。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孙丽茹告诉记者,如果网站不经过核实直接发布信息的,若因为登错联系方式打扰到当事人的,这属于侵权行为,发布信息的人是直接责任人,但由于对方不好确定,网站也有责任。 
  当事人可要求侵权的网站,消除该信息,如果网站不删除的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网站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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