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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邹平“试水”
邹平县人民医院成全省改革试点,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 2012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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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5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通讯员 孔令谱 艾宪峰) 25日上午,记者从滨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全省医改重点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省里选择30个县(市)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滨州市邹平县人民医院作为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将率先进行改革。
  在县级公立医院试点中,政府对医院将改变原有的补偿机制,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可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给予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县级公立医院试点中,医院还将调整医药价格,相应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同时,实行试点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通过压缩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中间环节和费用,来降低虚高价格。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在这次的改革试点中,明确提出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邹平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心珉告诉记者,这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设在了邹平人民医院,医院将全力配合医改的工作,“医改医院肯定是首当其冲的,我们会努力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同时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对于滨州市唯一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王心珉表示医院不会有太大压力,主要还是配合工作。据了解,9月份之前,邹平县将出台具体的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和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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