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侯敬方
芒种前后,是农民朋友们最为繁忙的季节,虎口抢粮,机不可失。家家都忙着收麦子,每到这个时候,也都能在村庄附近的公路上看到一幅幅大红标语悬挂。内容大都是“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违者罚款3000元。禁止焚烧麦秸,违者拘留15天”等等字样。然而笔者看到的却是与宣传条幅内容完全背道而驰的景象。 在一些公路正中央的位置上,摊放着麦秸,过往的车辆来回碾压脱粒,旁边有人肩扛麦杈、耙子、扫帚、木锨歇着,等待碾压的差不多了,用麦叉翻场,在公路上打场就像在自家一样的逍遥自如。等到夜里又有人提前去公路上抢占地盘,唯恐没有“吉地”打场。公路上晒粮打场,不仅不利于交通,还可能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年年宣传,收效甚微,如此看来宣传标语走的岂不是“光打雷不下雨”的形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