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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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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6月25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孙莉) 25日,记者从滕州火车站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儿童票的出售工作,近期,相关部门对儿童票的售票和换票工作制定了新的规定。 据了解,通过互联网或电话订票购买儿童票的,以及使用同行成年人或儿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购买儿童票的,在换票时,须提供该同行成年人或儿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订单号码;如儿童未办理居民身份证,而使用居民户口簿所在儿童的身份证号码购买儿童票的,可将居民户口簿原件或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作为有效身份证件,然后换票。 同时,如果成年人持儿童票进站、乘车的,被车站发现时,车站将拒绝其进站、乘车;在列车上被发现时,将按无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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