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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突击查“美瞳”查获无证产品114瓶
  • 2012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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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6日讯(通讯员 王学 记者 张凯) 5月份以来,市食药监管局联合滨城区分局执法人员通过暗访等形式对滨城区辖区内眼镜店、学校周边及商业区的饰品店、小商品店进行突击检查,共查获无证产品114瓶。
  近期,市局联合滨城区分局执法人员通过暗访等形式对滨城区辖区内眼镜店、学校周边及商业区的饰品店、小商品店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的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企业,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经营,产品依法查封。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检查单位80余家,查封无证产品114瓶。
  据了解,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并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自2012年4月1日起,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
  食药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即使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医疗器械管理,也不建议市民使用。为了确保使用安全,切勿到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或小商铺购买此类产品,如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可向药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1、3323440、331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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