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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寨里镇——
淄博首家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
  • 2012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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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6日讯(见习记者 董程程 通讯员 张先明 高淑萍 陈凯) 近日,淄川区卫生局召开全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会议决定,6月起在寨里镇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这在淄博尚属首例。
  淄川区卫生局召开全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会议决定,6月起率先在寨里镇进行试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即按照基本药物的中标价卖给患者,不再收加成费。目前,淄川区已有500余家村卫生室表示自愿实施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此外,淄川区卫生局对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4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明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服务每千人每年2万元的定额补偿标准,提高了村卫生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据了解,淄川区卫生局还投资近70万元,购置服务器、硬件防火墙、交换机等硬件设备,进一步整合网络资源,在确保软件满足新农合、基本药物、一体化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四大功能的前提下,对19处镇卫生院新农合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系统进行软硬件升级,并拓展延伸到村卫生室。安排专家上门指导,为乡医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给广大群众带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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