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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示范街年内要建20条
下一步将把从事食品生产的黑窝点基本清除
  • 2012年06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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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刘爽) 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上,市政府秘书长、市食安办主任李明做了关于青岛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介绍,年内将创建2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5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逐步形成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据介绍,青岛市去年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之后,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基本消除“瘦肉精”监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等八大监管盲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同时,还绘制了《青岛市大宗食品购销路线图》,基本掌握了全市10大类、300余品种的大宗食品来源、去向、销售渠道和消费量等,为溯源管理奠定了基础。
  今年以来,青岛开展了“食安青岛”整治,至5月份,全市受理群众举报500余起,取缔食品药品“黑窝点”170余处,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000余起,罚没款510余万元,其中,破获食品刑事犯罪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同时,出台了《举报奖励资金支付管理方案》,最高可奖励30万元;修订完善了《青岛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 
  下一步,将对辖区和系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业户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生产整治和百万居民早餐工程,力争通过治理整顿,“五小”(小豆腐坊、小油坊、小食品店、小熟食店、小饮食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建档率达95%以上,地下黑窝点基本得到清除,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满意率。 
  同时,将推行连锁经营,在各区发展生鲜连锁超市50家左右,发展便民连锁菜店15处左右,方便群众安全消费;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统一原料采购、统一标准适用、统一规范管理的食品质量联保服务区;并建立由镇(街道)牵头,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基层农技服务站、兽医站等政府派出机构及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组成的群防联控机制。 
  在突出公安机关积极作用,对重大案件及线索提前介入的同时,推行违法企业、问题食品黑名单制度,引导食品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年内创建2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5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逐步形成行业自律、企业责任与示范带动相结合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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