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济南鼓励“飞地招商”
引进方和项目落地方各享一半成果
  • 2012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马云云) 28日,济南市召开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大会。根据会上印发的《济南市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实施办法》,为打破行政界限,让项目落地在最具优势的区县,济南市鼓励“飞地招商”,项目所形成的引进投资由项目引进方和项目落地方各按50%计算,各类县区级地方税收三年内由双方各按50%收益。
  实施办法规定,济南鼓励各县(市)区和高新区打破行政地域的界限,把项目安排到行政区域外更具优势的区域。具体操作是,重大招商项目引荐方在第一时间将项目情况报市内资办公室,市招商委统一研究项目引进落地和推进实施问题。由项目第一引荐方所在地招商管理部门填写《济南市招商引资项目确认登记表》,经投资方和项目落户所在地招商管理部门确认。
  建立项目引进方和项目落地方在税收分配、指标考核等方面的利益联结共享机制,项目所形成的引进投资由双方各按50%计算,项目所形成的各类县区级地方税收由双方各按50%收益,财税共享期为三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