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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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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6月28日讯(记者 张召旭) 本报上期“民生报告”对城区窨井盖破损及丢失现象进行了调查,发现城区部分路段窨井盖缺失、损坏现象严重,存在不少马路“陷阱”。据了解,损坏或丢失的窨井盖由产权单位负责维修。 6月12日,由于踩破严重锈蚀的井盖坠入化粪池,济南6岁女童刘佳儒不幸溺亡,引发了人们对破损窨井盖等城市细节的极大关注。对此,本报记者兵分多路,走访城区大街小巷发现,部分路段窨井盖缺失、损坏等现象严重,存在不少马路“陷阱”,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聊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接到市民有关井盖损坏或丢失的投诉,都会派人去巡查,凡是市政处产权范围之内的,市政处都会及时处理。“我们有一套完整的巡查机制和相应的巡查员队伍,每天都对路面的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并及时汇报,重点部位还进行了重点监测管理。”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井盖丢失损毁管理比较混乱,也比较令人头疼。 “城区窨井涉及的单位共有市政、供水、电信、联通、燃气、光缆、电力、路灯、交警设施等十多个部门,现在的原则是谁的产权谁管理维护。”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发现有损坏或丢失的窨井盖可以拨打产权单位电话,由他们来负责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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