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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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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王鹏 通讯员 刘义志) 2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5月3日到5日,李某三天纵火三次,造成景区着火点9处、着火面积1.2亩。 从2012年5月3日,嫌疑人李某到泰山,用随身带着的十几个打火机和充气罐,在竹林寺景区西丈崖沟附近三次放火,造成着火点有9处,着火面积达到1.2亩。据同村村民介绍,因受到惊吓,李某患上精神病。母亲改嫁、妻子离婚,李某靠叔婶接济。 检察官介绍,李某虽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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