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了一棵大葱 换来三天拘留
  • 2012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6月28日讯(见习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宋昌本) 28日,博山开发区陈某因殴打他人被依法治安拘留3日,原因竟是为了一棵葱。
  几天前,陈某在博山开发区北域城村卖菜,王某在路过陈某的蔬菜摊时,想买些葱,便揪下一个葱叶看了看,感觉不太满意,就不想买了。
  陈某一看王某这样就发了火,两人因此发生口角争执,陈某对王某动了手。
  被打的王某随后报警,岜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调查取证,经审批,陈某因殴打他人被依法治安拘留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