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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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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 城市之所以出现“地雷”现象,除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外,市民的冷漠也有很大的关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看见“地雷”避而远之大有人在。还是那句老话,“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只有这样,我们的城市才更宜居。
@田华 排除“地雷”,关键在于“严”,普通百姓应从严要求自己,发现“雷”,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而接到信息的有关部门也要严肃认真对待,不可推诿扯皮,否则将受到严惩。上级主管部门也要严格监督。从而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拍“雷”查“雷”扫“雷”之势,把危害消灭在萌芽中。
@李燕子 对于“地雷”,能否建立一个“快速理赔”和“先付理赔”机制:由最先接触的部门先修好,消除了安全隐患,再部门之间交接,或者由财政直接划拨这笔款项。因为各部门报批这项款项需时间,但安全隐患却时时威胁市民,一时也不能等。
@孙小荪 不出事儿,有关部门就不作为。不出事,整治就不会来得这么快。公民要有公民意识,不仅要爱护公共设施,更要监督有关部门对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心跳的节奏 “排雷”需联合行动安全方能持久。运用行政的、法律的、道德的手段一块上阵,危险的“地雷”才会扫掉。
@刘少强 问题出了有关部门在哪呢?上哪反映,找谁反映呢?人人都是小工兵有能力发现问题但我们却没有能力排除,只能向上级反映。但是反映了又有几个能及时处理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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