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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面积与合同不符咋办? |
房产部门走进洪楼广场,现场解答市民咨询 | |
- 2012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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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日讯(记者 喻雯) “房屋分摊系数,国家有没有规定上限”、“高层和小高层分摊面积如何计算”、“商品房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面积为何不同”……1日,济南市房管局“五服务”活动进社区活动走进洪楼广场,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工作人员现场办公,为市民解答了房产测绘、房屋安全鉴定等方面的问题。此外还受理房改房测绘及安全鉴定业务,符合条件的马上安排技术人员上门测绘、鉴定。 不少市民问,购买商品房,在交房时发现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一样,这种情况是如何产生的呢?对此,市房产测绘研究院工作人员解释,济南市在2006年以前,合同约定面积有几种情况,有的是开发单位自己计算的预售面积,有的是设计单位计算的面积。但在交房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所采用的面积必须由房产测绘部门实测提供,这两者由于专业的关系,在计算的方式、执行的技术标准上存在不同,导致结果相差很大。 为减少商品房面积纠纷,2006年,济南市建委和济南房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房网上预售管理的通知》,新建商品房预售必须进行预测绘。预测绘是指依据设计图纸和相关的资料按照《房产测量规范》来计算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所有的数据全部从设计图纸上直接采集,预测面积即作为合同约定面积。。 实测是指房屋竣工后,房产测绘部门依据设计图纸对房屋的现状进行实地丈量、核实楼房的分户情况、尺寸、共有建筑部位的使用情况等,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如果施工有变更,哪怕是很小的变化,都会引起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不同,办理产权登记面积时应以最终的实测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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