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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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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日讯(通讯员 姜丽 记者 李楠楠) 1日,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工作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期自7月9日开始,高中7月11日放假,中小学生暑假时间均为7个周。 据了解,2012年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加上清明节和劳动节,2012年,除周末正常休息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享受94天假期,高中生将享受80天假期。 今年烟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9日至8月26日。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时限由各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烟台作为沿海城市,其自然状况是冬天夜长昼短且时有暴雪天气,夏季酷暑较少,适当调整寒暑假起止时间,既可以避免和减少冬天恶劣天气下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造成的不安全隐患,又可以节省冬季的采暖耗电费用,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从2009年开始,烟台经省教育厅同意,试行寒暑假“5+7”假期制度,寒假5个周,暑假7个周,全年寒暑假保持12个周不变。 普通高中假期执行省教育厅的统一规定,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个周。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至9月1日(含农忙假期),9月2日报到,9月3日上课。 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教师要用更多的时间加强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溺水事故防范,教育学生假期不到大江大河、水库等深水区游泳玩耍。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联系,完善学校及周边水域的安全警示标志。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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