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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治病后交钱惠及300余人 |
枣庄矿业集团枣庄医院施行医院先诊疗后付费,无一例赖账 | |
- 2012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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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7月1日讯(记者 赵艳虹) 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方便群众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的问题,日前,枣庄矿业集团枣庄医院在部分医保病人中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已有300余人享受了“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而且无一例赖账。 据了解,“先诊疗后付费”新模式改变了以往“先交钱、后治病”的旧模式,从而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里得到治疗,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维护患者身体健康。 据介绍,可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患者有,枣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患者、枣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者、“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可暂按此模式收治,事后再转按缴住院押金的模式。 其中,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打架斗殴,意外伤害、自杀自残、受伤致病者;中毒、酗酒及各种外伤暂无法确认是否属医保或新农合报销范围的人员;计划生育患者;其它自费医疗者不享受该模式,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此外,枣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枣矿集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暂不执行该规定。 据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医保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但须将其医疗保险证交住院科室保管。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入住科室将及时归还病人的医疗保险证。 此外,住院治疗费用较高的,可实行分段结算,以防止垫付费用积压,影响资金周转。每满5000元,病人应按医保报销比例,一次性结清个人承担部分,否则,医院将中止其享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急诊急救患者,在“三无”或急救期间,不用缴纳纳预交金,医院给予开通“绿色诊疗通道”,在脱离“三无”或急救期后,医院将核实其身份等实际情况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看病,后付费”模式。 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该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同时医院医保办可根据规定,向相关医保办或新农合办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医院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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