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餐桌”学生安全状况堪忧 |
中午溜到水池边玩水 |
| |
- 2012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IMAGE/20120702/Z06/Z06_0031.jpg) | 一些“小餐桌”的学生在水池边玩耍。 |
|
为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小餐桌经济”应运而生,市区内小学附近均有不少“小餐桌”,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一小学附近一条街上竟有十几个“小餐桌”的身影,而中午仍可以看到不少学生到危险的地方玩耍。 假借上厕所,就可以溜开“老师”视线 近日,记者在枣庄矿业集团枣庄医院西门附近的水池边发现,有几名附近小学的学生在水池旁玩耍,水池东边的“水深请勿靠近”警示牌,就在学生玩耍的附近,但这些学生表示并不害怕。 一小学生告诉记者,他们都是红旗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只是班级不同,在同一“小餐桌”吃饭认识的,中午都不回家。据他们介绍,中午在“小餐桌”吃过午饭,就可以出去玩,如果有作业就要呆在“小餐桌”里做作业。而“小餐桌”距离医院也有一段距离,一学生称,他们是借着上厕所偷跑出来,或是直接偷跑出来到水池这里的。 “小餐桌”老师:学生不存在乱跑的现象 顺着学校附近小摊点老板的指引,记者找到了红旗小学附近的一“小餐桌”,据了解,这条街上有十几个“小餐桌”。“小餐桌”外面有不少小学生在院子里玩耍,玩耍的学生告诉记者,“小餐桌”老师不允许他们到远一点的地方玩,如果到远的地方玩,“小餐桌”老师会狠狠批评他,还会告诉家长。 记者走进一家“小餐桌”,“小餐桌”的老师正在检查学生作业,连记者进来都没有看到,据“小餐桌”老师称,这些学生不会去这么远的地方玩,最远也只会去学校玩。说完就让学生们赶紧进屋子里。在水池边玩耍的一学生说,他的家长知道他中午会在这里玩,家长只允许他在水池这里呆一个小时,并要注意安全,不可以晚了中午上学的时间。其他在水池边玩水的学生称,他们在这里玩,家长都不知道,他们也不会告诉家长。 律师:如发生意外,“小餐桌”要承担民事责任 据枣庄市信雅律师事务所的王历程律师介绍,“小餐桌”存在目的就是方便家长,既然收了家长的钱,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该事件中,“小餐桌”没有承担管理人的义务,但对于承担多大的责任,要看事件中“小餐桌”的过错程度有多大。法律上规定10周岁以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件中孩子的年龄不同,“小餐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小餐桌”老师有义务看护孩子的安全,属于管理上的疏忽,如造成安全事故,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