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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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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日讯(记者 张晓琳) 7月1日起,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2日,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称平时家中用电较少,并未受到影响,一些多口之家和合租者可能要多缴纳电费了。 按照阶梯电价政策,德州市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不超过210度时,按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缴费。也就是说,月均电费支出不超过115元的家庭可不用考虑阶梯电价的影响。 7月2日,家住德兴丰泽园小区的门女士说:“一家三口人,夏天经常开空调,一个月用电量最多也就160度左右。” 采访中,一些多口之家和一些多人合租的住户则担心实行阶梯电价后,需要多缴纳部分电费。家住德兴安然居小区的刘女士说:“家里六口人,家用电器也多,平时每月用电量能达到180度,夏天经常开空调,用电量更大。”租住在学府家园的市民杨先生称,“我们三人合租,三台电脑,还有热水器,电冰箱,电饭煲等电器,耗电量很大。”杨先生说,之前每月大概需交100多块钱电费,如果用电不是很注意,很容易超过210度电,以后会注意节约用电。 记者从电力彩虹热线95598得知,执行阶梯电价后,居民仍是两个月缴费一次,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计算。“如果夏天用电量多,每月超出210度电,但是冬天用电量相对较少,每月又不够210度电,这样只要总数不超过2520度电,还是按第一档电价收费。”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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