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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两次超员,车主罚款至少两千
旅游旺季期间,违法车辆将被排名,超员超速重点查处
  • 2012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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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日讯(通讯员 周江波 栾心龙 见习记者 马健) 2日,青岛交警支队宣布,7、8、9月三个月,青岛交警将对全市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排名,两年内发生过两次超载、超员的车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罚款至少2000元。
  为确保青岛市夏季旅游旺季道路的畅通与安全,7月至9月,交警部门每月会对重点车辆定期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满分教育率以及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率进行排名。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所辖区域内的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会采取登记备案制度。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市民游客要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 
  根据交警部门要求,违法行为频发的车辆及企业会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对同一道路运输企业两年以内累计发生两次以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会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交警同时加强了校车交通违法的行为处罚,定期对依法查处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给其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送达。 
  交警支队支队长赵中国称,通过夏季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加强假期交通安全,并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按上限处罚,以确保旅游旺季道路安全畅通。
  据统计,截止到下午3点,2日一天,青岛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82起,其中,货车超载77起,疲劳驾驶22起,酒后驾驶5起,机动车违法停放14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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