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手机丢失快递只赔500元 |
快递公司称客户没按规定保价;客户质疑快递公司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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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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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7月2日讯(记者 袁沛民) 近日,市民马先生发往北京的一部价值千元的快递邮递途中丢失,本以为快递公司会按价赔偿,但让马先生郁闷的是,由于没有按快递公司的规定保价,马先生最多只能得到500元的赔偿。 家住薛城的马先生经营着一家通讯器材店,也开了网店,接受全国各地的网购。5月8日,马先生根据网上的订单,通过申通快递把一部某品牌的手机发往北京。“一般情况下两三天就到了,但是过了好长时间买家都没有收到,我就打电话咨询,直到5月14日我才知道快件丢了。”根据马先生提供的快递单号码,记者登陆申通快递的网站查询,信息显示快递5月9日到达了北京万寿路公司,之后则再没有任何信息显示。刚刚得知快递丢失的马先生并不是很着急,马先生一边和买家协商,一边等待着快递公司的赔偿。“因为以前别的快递公司也出过这样的事,都是按价赔偿的,所以我不怎么担心。”马先生说,“谁知道现在都快两个月了,也没有赔偿给我,说是总公司一直没有批下来。” 针对马先生的情况,记者联系了申通快递在枣庄的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出现快递丢失的情况都会由枣庄的公司先行垫付赔偿,等总公司按流程赔付下来一般要两三个月。“总公司给我们多少钱也不一定,多的话我们就赚,少的话就赔,他的情况我们一直在和北京的公司协商,目前已经报至了主管一级。”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马先生没有对快递进行保价,按照规定只能按邮费的五倍进行赔偿。记者在马先生提供的快递单上看到,快递单右侧有非保价快件赔偿限额一栏,包括自费5倍和商定两个选项,但是两个选项都没有选中。 7月2日,快递公司再次打来电话告知马先生,将赔偿给他500元。“我的快递费是15元,500元听起来比五倍邮费高了许多,但是才是我手机价格的一半,我觉得他们这属于霸王条款。”马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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