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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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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收费站延期经过了山东省政府下文批复,收费延期是有章可循的。”济宁市公路局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12月底,国道105任城收费站迁至金乡县胡集境内,并更名为国道105济宁收费站。今年3月份,山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延长省道325淄川等4处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期中就包括105济宁收费站收费延期5年的决定。 该负责人表示,国道105济宁收费站收费起始日期为2004年,延期五年收费后收费期限为11年,并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15年的规定。“收费站收缴的费用全部上缴,一部分用于政府还贷,一部分用于路面的养护。” 3日下午,记者在济宁市公路局通行费征收稽查办公室,看到了该批复文件,第一页写有“同意国道105济宁收费站收费延期5年”的内容。该文件的第三页上标明,国道105济宁收费站设站时间为2004年7月1日,延长收费期限5年,收费期限: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即使符合规定,手续正规,收费站也应该提前公示,让广大车主知道。”一位车主对记者说,收费站撤销的消息很多车主都知道,但延期却不曾耳闻,收费站这种做法有些欠妥,应该提前公示,并将相关文件公之于众,消除市民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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