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高考已结束,暑假很快开始,旅游旺季也将到来。暑期游,教师学生较多、夏令营较多、经济团较多等,小编在此提醒市民,无论是长线游,还是短线游;无论是跟团,还是自由行,安全问题大于一切。 注意旅行社是否正规,旅游广告是否规范。游客报名时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游客应前往正规的旅行社营业门店报名,不要贪图方便省事而报名参加不正规的“黑社”旅游。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注明真实可靠的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营业地址、旅游行程等翔实内容。仅冠以“某某之旅”、“某某之行”等名称缺乏旅行社名称等信息的广告,其中必有猫腻。若参加这种旅游,安全和质量也缺乏保障。 理性看待旅游产品价格。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以服务标准的品质为优先,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 签订旅游合同、索取旅游发票。游客报名时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签约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容易引发分歧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索取正规的旅游发票。重视旅游保险。加强保险意识,以防万一,出游前为自己购买合适的保险产品。购买前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条款,并索要保单和凭据。暑期外出旅游还应注意水上游览项目的安全。游客要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水性,结合当天天气情况选择适宜的水上旅游项目。未成年的游客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参加水上游览项目。游泳时千万不要离开规定的安全区域。 遇到纠纷要理性、适度维权。旅游中遇到纠纷,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不要采用过激的言行,比如拒绝登机、船、车等,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游客可先行拨打旅行社紧急联系电话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注意保留相关依据,在行程结束后向旅游质监所投诉。 (王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