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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专用账户建立管理档案
泰安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
  • 2012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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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7月3日讯(记者 刘来) 记者从泰安市消防部门了解到,为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泰安市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为重点单位建立备案。  
  据介绍,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在加强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将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各重点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每栋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录入档案。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发生变更,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或纸质材料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实行重点单位“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红色表示单位消防管理“差”,黄色表示单位消防管理“一般”,绿色表示单位消防管理“好”),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连续两次出现红色预警的重点单位,要采取提报政府挂牌督办、约谈单位主要责任人等措施,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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