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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暂未执行献血新规
不接受55周岁以上者献血
  • 2012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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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7月3日讯(见习记者 甘倩茹) 卫生部制定的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自7月1日实施。新规中无偿献血年龄上限由55周岁延长至60周岁。3日,记者从枣庄市中心血站了解到,枣庄市暂未执行新规。
  据了解,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中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从7月1日起,新的献血国家标准开始执行,该标准一方面放宽了献血的年龄限制,另一方面对血液的各项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旧标准中,女性献血者血红蛋白大于等于每升110克就符合要求,新标准则提高到了115克。而对于献血间隔时间的要求放宽了限制,新规定要求: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比旧标准缩短3个月。
  枣庄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表示,相关人员已经详细学习了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但是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文件,所以暂时不接受55周岁以上的献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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