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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客正下车客车开动了 |
| 摔成严重骨折,客运公司赔12万余元 | |
- 2012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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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7月4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孔景景 储学雨) 客车到站未等乘客下车,司机便急于开动,致使乘客李某从车上摔下,股骨颈骨骨折。日前,曲阜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客运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等共12余万元。 2011年3月,李某乘坐开往曲阜的客车回家。当客车行驶至停靠点时,李某起身准备下车。不料,李某下车时还未完全碰着地面,车辆就突然开动,导致李某从车门摔到路边受伤。经鉴定,李某股骨颈骨折,评定构成8级伤残。就索赔事宜,李某将客运公司诉至曲阜法院,要求赔偿各类损失28余万元。 曲阜法院一审认为,李某购票乘坐客运公司的营运车辆,双方已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客运公司有义务将乘客安全运送到约定地点。本案中,客运公司的司机在乘客尚未完全下车的情况下,就启动车辆,导致李某从车上摔至路边受伤,对此客运公司应承担完全赔偿责任,遂判决客运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2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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