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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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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4日讯(通讯员 王明志 记者 张焜)4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潍坊市区经适房廉租房分配实施细则已经确定,潍坊经适房、廉租房实物的申请、审核、分配等都有了明确规定。经适房实行统一电脑摇号分配,廉租房则实行分类电脑摇号。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将通过电脑摇号方式进行。申请家庭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时,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申请家庭数量多于房源数量时,按照与本批次房源数量1: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家庭和选房顺序号。 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被征收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若选择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优先予以摇号分配。按顺序选房后剩余和未按规定期限签订购房合同的房源,由住房保障部门再次进行摇号分配。在前一批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中已取得资格证、未选购到住房的家庭(不含自动放弃选房资格的家庭)作为轮候家庭,在资格证有效期内申请购买下一批次经济适用住房优先摇号。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过分类电脑摇号方式进行。申请家庭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时,通过摇号从经审查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中确定选房顺序号;申请家庭数量多于房源数量时,按照与本批次房源数量1:1.2的比例,通过摇号确定入围家庭和选房顺序号。 在申请家庭信息库中,依次对I类、II类、Ⅲ类家庭摇号,确定入围家庭和选房顺序号。Ⅰ类为低保家庭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无子女照顾的纯老年家庭和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的家庭;Ⅱ类为其他低保家庭;Ⅲ类为低保以外的低收入家庭。对按顺序选房后剩余和未按规定期限签订租赁合同的房源,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再次摇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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