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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新生想享补贴抓紧备案了
时间截至10月底
  • 2012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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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4日讯(记者 韩杰杰)4日,记者从潍坊市残联获悉,今年开始实行新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办法。按规定,今年入学新生,需持入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去当地残联部门备案,才可享受到补贴,新生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做了适当调整,截至10月底。
  今年6月起,《潍坊市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办法》开始实行,此办法实现了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全覆盖。助学补助金发放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户籍所在地残联、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实施。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子女学生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发放。不论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中职阶段以及考取大中专的学生,当年入学新生都要到户口所在地残联进行备案,才可享受补贴。
  市残联工作人员提醒,申请、备案有时间限制,各县市区残联每年的6月份开始受理申请,7月底前将所有申请资料报市残联审核。新生备案可以适当放宽到10月底。今后一段时间,高中、大中专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就要发放了,欲想享受到补贴,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入学新生千万不要错过备案时间。同时提醒广大大中专考生,如果要把户口迁移到就读学校城市的,根据补助办法规定,只可享受一年的助学补助金。第二学年往后根据属地原则,户口不在本地的学生将不再享受学费补助,请广大新生一定要注意这一规定,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迁移户籍。
  据悉,对残疾学生,在市残联认定的康复训练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每年累计达到9个月以上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学年发放2000元补助金;义务教育阶段,每人每学年补助600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每人每学年补助1500元;高等教育阶段每人每学年补助4000元;此外,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的残疾人,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分别按照大专3000元、本科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助学补助。贫困残疾人子女参照残疾学生补助标准减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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