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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为全省首家,由四方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联合成立
2012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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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4日讯(见习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王海声) 3日,由四方区检察院与四方区司法局联合成立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省首个针对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工作成立的人民调解组织。
该委员会独立于检察机关之外,在检察机关开展的刑事和解工作中引入了中立的第三方全程参与。委员会由9名资深人民调解员组成,主要针对邻里、亲友间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为确保人民调解与检察职能的有效衔接,还专门设立了“人民调解员联系办公室”,负责与人民调解员进行工作对接、案件移交、结果反馈和回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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