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滕州制定非煤矿山雨季“三防”措施 |
| 降雨超50毫米 非煤矿山停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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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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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7月4日讯(记者 孔红星) 为做好非煤矿山雨季“三防”工作,滕州市安监局制定严格措施,加大对露天矿山边坡的监控,要求做到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要立即停止开采撤人并落实防坍塌安全措施等“四个停止”。 汛期已至,雷雨频繁,降水增多,大量降雨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和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雷暴天气对非煤矿山爆破作业和安全生产存有极大影响,大风大雨天气容易造成非煤矿山高处坠落事故,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为做好2012年度全市非煤矿山雨季“三防”工作,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渡汛,滕州市安监局根据枣庄市安监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制定相关措施,相关单位开展汛期前水情水害排查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边坡观测工作,严格执行汛期预警预报制度,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坚决避免因大雨、雷电和地质灾害引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相关工作人员加大对露天矿山边坡的监控,重点做好防滑坡、防垮塌、防泥石流和防雷击等工作,认真检查边坡角,及时处置危岩、悬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建立合理的排水系统,确保防排水系统通畅。同时,严格做到“四个停止”: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要立即停止开采撤人并落实防坍塌安全措施,雷电天气要停止一切爆破作业并停产撤人,大风天气要停止高处作业并停产撤人,温度超过37°C停止一切户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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