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7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热线967066消息(通讯员 王连训 记者 苑菲菲) 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去网吧上网会有什么后果?答案是违法,会被行政拘留。3日,龙口有这么两名嫌疑人就因此被公安部门抓获了。 3日上午9点多,龙口市北马镇辖区的居民邱先生到派出所报案称,有人使用他的身份证上网。北马派出所与龙口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进行调查,锁定了正在龙口市开发区南神秘树网吧上网的小王。 小王说,身份证是男朋友无意中得到的,男朋友小马从今年3月份就多次使用这个身份证上网,而她则是从今年5月才开始用邱先生的身份证上网的。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要“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目前,小马被龙口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而小王因为未满18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