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菏泽7月8日讯(记者 李德领) 6日下午,山东省卫生厅、菏泽市人民政府共建鲁苏豫皖交界地区卫生事业发展高地协议签字仪式在菏泽举行,山东省卫生厅厅长、党组书记刘奇与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爱军代表双方签署协议书。 协议的总体目标是,到2016年,菏泽卫生事业达到全省中等水平,高于邻省周边城市水平。卫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筹资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不断增长,医师千人口2.15人、护士千人口2.58人、千人口平均拥有床位4.5张。 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省卫生厅与菏泽市人民政府将按照各自职责,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及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并给予菏泽市极力支持。 根据协议,省卫生厅将协议实施方案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强力推动实施,并针对省级层面的相关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在项目培训、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菏泽市政府要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人员编制、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保障。 共建内容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省卫生厅帮助协调省有关部门,加大对菏泽市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等工作的支持力度。 加强对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单县的支持和指导。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消除精神卫生服务空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公共卫生项目,在项目安排和技术指导上给予优先考虑,力争建成1-2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加快农村卫生改厕步伐,扩大饮水监测覆盖面。支持菏泽市及所辖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支持其他有积极性的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支持菏泽市职业病防治医院、菏泽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菏泽市立医院、单县中心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借助菏泽市立医院成为“山东省立医院集团菏泽医院”机遇,深化合作,把菏泽市立医院建设成为鲁苏豫皖交界地区区域综合治疗中心。 支持菏泽优先发展县级医院,使县级综合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菏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47处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在建设项目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菏泽市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成为国家级示范中医医院。 加大对菏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实现每个县区都有一所标准化中医医院。 引导省内高层次、高学历中医药优秀人才到菏泽工作。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接收菏泽卫生系统优秀管理干部到省卫生厅或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学习或挂职锻炼。优先安排菏泽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卫生部、省卫生厅组织的学习培训。在国际、国内人才培养项目方面给予菏泽市倾斜政策。省(部)属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接受菏泽选派的卫生技术骨干进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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