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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假装巡逻,趁机入室盗窃
窃贼被抓后竟说“做贼不空手,哪怕捧把土,基本上没有失手过”
  • 2012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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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8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程树文) 博兴县的4个人结队手持电筒在村里以巡逻为幌子,伺机入室盗窃。近日,博兴县公安局经过3个多月的综合研判,成功打掉了一特大“搬家式”盗窃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名,销赃人员1名,破获案件百余起,涉案价值40多万元。
  2011年以来,博兴县南部各镇接连发生了系列入户“搬家式”盗窃案件,案犯在入户盗窃时基本上没有空手,大到空调、电脑、名烟名酒,小到几块钱的物品。由于案犯作案没有规律性且非常狡猾,案件一致处于僵持状态。2012年3月份,刑警大队针对此类案件的规律特点进行了重新梳理,专门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在内部多个警种的协助下,最终锁定了店子镇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并组织警力于6月27日成功将吴某某抓获归案,经过连夜审讯,又挖出了其他3名团伙成员及1名销赃犯的线索。28日凌晨专案组冒雨赶赴广饶县、临淄区抓获了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宗某、焦某、李某。
  经审讯,该四名团伙成员都有犯罪前科,因盗窃被判刑或劳改,释放后该四人于2009年纠集在一起,先后驾驶摩托三轮车窜至博兴县境内南部乡镇,选择晚上大门挂锁的住户、小企业、沿街商品户,实施搬家式盗窃作案100余起。“我们这几年主要是在农村里,晚上打着手电筒,我们四个人站成一队,有些人就以为我们是巡逻的,所以放松了警惕,我们看到大门紧锁的,就直接撬门而入。”犯罪嫌疑人陈某回忆。
  当问及被偷盗物品时,宗某说,“做贼不空手,哪怕捧把土,基本上没有失手过,再不值钱的东西能拿的就拿。”民警根据四人供述情况进行了案件指认,博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潘伟说,“抓回来的第一天,我们就进行了突审,仅第一天指认的案件就有61起,最终破获案件百余起,涉案价值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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