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8日讯(通讯员 李真 记者 崔维成) 7月4日至6日,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大队对全区企业的消防安全进行严查整治,并责令11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 据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大队工作人员介绍,随着高新区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企业(尤其是民营)的数量不断增加,但是不少企业的经营者或管理人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以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现象。 针对这一问题,高新大队加大对辖区企业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每到一处,执法监督人员都认真检查了各场所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看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配备、疏散通道、人员值班等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中共检查企业单位30多家,发现30多处火灾患,当场督促整改11处,有11家企业存在灭火器压力不足、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消火栓供水不足等问题,对11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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