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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相机,拍拍你的快乐暑假 |
“我的暑假我做主”摄影大赛正式启动,欢迎小读者踊跃投稿统筹张琪本报记者李大鹏 | |
- 2012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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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年暑假,市少年宫都会组织少年儿童参与活动,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资料片)。记者 李泊静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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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啦!同学们有的外出旅游,有的参加社会实践,每个人的暑期生活总是充满各种故事,那就用镜头来记录这段生活吧。10日,由齐鲁晚报·今日烟台主办的“我的暑假我做主”摄影大赛正式启动,邀请同学们用手中的相机记录暑假生活里的快乐体验。 本次大赛面向烟台市全体中小学生公开征集优秀照片,不论你的拍龄有多久,不论你的技术是否专业,不论你的相机价值高低,只要你的照片以“我身边的暑期生活”、“我的母校”和“我眼中的烟台”等为主题,能反映烟台中小学生学习环境、暑期生活的变化,不管是拍自己、同学、父母等人物,还是拍学校、家庭、市区环境等,我们都欢迎来稿。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时间为7月10日—8月10日(投稿截止日期),参赛者需在此期限内将参赛作品上传到大赛大赛官方邮箱(shuqisheying@163.com)上,本报每天以固定版面刊登优秀作品。 决赛时间为8月11日—20日,届时活动主办方将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大赛作品进行数轮评审,同时组织现场或读者网络投票,本报将全程跟踪报道。 如果在提交作品时遇到问题也随时进行咨询,联络电话:18660095702,QQ:764806446。也欢迎大家随时关注今日烟台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1886899723)的最新消息。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可分单幅或组照,总体数量不超过10张。每组照片不超过10张,网上投稿的每幅照片作品文件大小不小于1M,最大不超过2M。图片类型只限jpg格式,参选作品不退稿,不收参赛费。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每幅参赛作品须用中文填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联系电话,以便评选揭晓后通知作者,参展照片。邮件主题请注明“我的暑假我做主”字样。 4、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获奖作品需要提供原始照片或者底片,不能提供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者(电子文件)取消获奖资格,主办方有权调集获奖作品原底或原始码文件进行核实。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有效版权,大赛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由参赛者自负,与主办方无关。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6、参赛人群要求为烟台市中小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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