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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少女跳楼的“亲情”也是犯罪
  • 2012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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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崔滨
  “亲爱的爸爸妈妈:用‘亲爱的’与你们的称呼所搭配,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错误。”很难想象,如此充满纠结的语句,出自一个13岁的花季少女。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写下这句话的青岛智荣中学初一学生孙正雯,已在8日跳楼身亡。
  10日,青岛网友公开了孙正雯死前写给父母的遗书,在带着小女孩情怀的印花信纸上,孙正雯用3页纸表露了她自杀的动机——不堪忍受父母的家暴。
  在权威调查结论公布前,我们尚不敢肯定,促使孙正雯从楼顶纵身一跃的最大推手,就一定是她眼中满是“错误”的父母。但可以想见,一个充满关爱、教育适宜的家庭,很少会培养出满心怨愤、想要自杀的孩子。
  因不当的家庭教育而自杀的孩子,孙正雯并不是第一个。多家法律机构近年来的调查都显示,因“错误的管教观念导致对孩子施暴”的家庭暴力,以及由此逼迫孩子自杀的案例,正逐年上升。
  中国的传统教育理念中,不乏“打是亲、骂是爱”、“棍棒底下出孝子”等带有暴力色彩的观点,在现今工作、生活和教育的激烈竞争中,倍感压力的父母,也往往倾向于用暴力的方式实施家庭教育。
  但对于如今心智普遍早熟的孩子来说,这种流于简单、粗暴的家庭教育,显然无法让他们感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而初入青春期的懵懂和冲动,更容易让他们做出自杀这样极端的行为。
  如今,再多的愤慨和惋惜,都已无法挽回孙正雯的生命,如何从法律层面约束类似这种悲剧的蔓延,是眼下更为迫切的问题。但在法律人士看来,由于目前我国针对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政策,大多只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而缺少针对性、系统性、实施性和“儿童视角”,针对孙正雯父母的追责,仍然缺乏明确有效的标准。
  如何让孙正雯的悲剧不再重演,在亲情与法理、教育观念之间,我们仍然有许多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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