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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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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王鹏 通讯员 吕黛婷) 泰城男子李某瞄准夜行单身女子,持刀抢劫后猥亵。9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6月28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拿着刀子出来转悠,他的想法很“简单”:找单身年轻女子,先抢她们钱,然后再摸摸她们。李某转到岱庙南门时,看见被害人王某正一个人赶路,李某尾随王某到升平小区,在楼道内用刀抵住王某脖子让她交出钱和贵重物品,李某拿到财物准备非礼王某,王某劝说李某并准备喊救命,李某拿着财物逃跑。 9日记者了解到,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李某交代,选择深夜对单身女子下手是因为夜深人静行人较少,容易逃脱,单身女子势单力薄比较好对付。 检察官提醒,夏季是抢夺、抢劫案件高发期。夜行单身女子外出时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戴贵重首饰,大额交易和消费尽量使用银行卡,手机不要挂在胸前。夜间选择行人较多、靠近人行道右侧行走,经常夜晚外出或上中夜班的女性,应尽量结伴或家人接送。深夜避开空旷的立交桥、地下通道、公共厕所、植物茂盛的绿化带、街心花园、僻静的小道小巷等。避免在路中央和车辆容易靠近的地方停留;如遇抢劫,应和歹徒巧妙周旋,切忌逞一时之勇而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并尽量记清歹徒的体貌特征(如发型、身高、脸部、衣着、口音)以及逃跑方向,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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