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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介入家暴反引官司缠身
  • 2012年07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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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入救助广州碧桂园7岁女孩童童,反引来官司缠身,广东省第一家民间儿童关爱组织——广碧关爱儿童中心近一年来的遭遇,情节比电视剧更跌宕起伏。
  去年7月初,广州碧桂园小区发现7岁女孩童童因饥饿从二楼阳台爬出觅食,后被社区居委会、广碧关爱儿童中心等组织救助。经媒体报道后,童童疑似长期遭到生父继母虐待,被关阳台,体重仅相当于3岁孩童等情况曝光,舆论一片哗然。不久,童童被生母接回香港居住,生母还向香港法院起诉,夺回抚养权。事后,身为广东某爆破公司副经理的童童生父遭到单位降职降薪。
  2011年11月,一直不愿意直接面对媒体及公众的童童生父邢先生、继母蔡女士,突然向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广碧关爱儿童中心、广州三家媒体及一名最早发帖曝光此事的网友,侵犯其名誉权。2012年5月17日,五起案件一审宣判,童童生父继母均败诉,且宣判后一度情绪失控,声称要继续上诉。
  被摆上被告席,是广碧关爱儿童中心副理事长MayFlower始料未及的。按理事们最初的想法,站在这个位置上的应该是涉嫌虐女的家长。然而,庭审中,他们也看到了一些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状况:比如,童童生父、继母被“人肉”,遭辱骂和骚扰,不得不搬家……
  MayFlower百感交集。官司胜诉并不能化解NGO(非政府组织)内心的纠结与尴尬。家长何以产生如此强烈的对抗情绪?这背后有着深刻的“视子女为私产”的文化传统因素,以及法律与配套措施不完善对家暴所造成的“纵容”后果。施虐的家长又变成受害方,法律也不能给予其应有的保障。制度缺失的大环境下,NGO的行动充满风险,后果变得不可控。
  就此而言,这场官司的意义,更多的是启发人们去思考,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去保障家暴之下的弱势群体,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也让NGO的行动更加有章可循。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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