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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考评干部有了新“标尺” |
| 十县(市)区及高新区实行千分制考核,经济建设占权重最高 | |
- 2012年07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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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马云云 近日,济南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2012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对县(市)区、高新区实行千分制考核,在八类考核内容中,经济建设所占权重最高。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十县(市)区和高新区考核实行千分制 记者了解到,县(市)区和高新区实行千分制考核,总权重1000分(八个类别考核内容分别所占比重见表)。 市直部门(单位)考核内容分为业务工作目标、公共责任目标、群众满意度和创新创优目标四个部分。市直部门(单位)考核实行500分制,总权重500分,其中业务工作目标260分、公共责任目标200分、群众满意度40分。业务工作目标将“承担市重点工作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单列,权重100分。创新创优目标为加分项目,不列入总的权重分值。
年终考核要进行实地考核 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实地考核。日常考核主要采取定期报告制度、对重点目标跟踪考核、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半年考核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每半年向市考评办书面报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市考评办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终实地考核由市考评办组织实施,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同时,将发展实体经济、建设美丽泉城、优化发展环境、创新社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考核计分纳入年度考核综合成绩。 实行分类考核。10个县(市)区划分为两个考核单元: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四个城区为一个考核单元;历城、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六个县(市)区为一个考核单元。高新技术开发区单独考核。市直部门按照职能相近、分类考核的原则,分党群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经济协调与发展部门、城市建设管理与发展部门、政务和社会事业发展部门、政法机关与社会监督管理部门等五个考核单元。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县(市)区定量考核指标数据按总量和增长率4∶6的比例分配权重。其中,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两项指标实行目标考核法,按照目标完成情况计分。
干部选拔使用更加注重日常考核结果 群众满意度调查方面,县(市)区群众满意度得分包括电话随机访问、“两代表一委员”问卷调查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评价意见三部分,按照3∶2∶1的比例赋分。市直部门(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分民主测评、基层和群众评价两种形式。 在反腐倡廉、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某一个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在综合得分中扣除10分;问题特别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20分,取消评奖和先进单位资格。 济南市将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选拔使用中,更加注重日常考核结果,本着激励先进、鼓励创先争优的精神,择优选拔使用。把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市考评办及时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反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每年选取考核比较差的部门(单位)作为反馈和整改重点,建立整改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要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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