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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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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967066消息(通讯员 张文华 记者 苑菲菲) 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将公司15万的转入个人账户后,借给朋友以收取高额利益。近日,嫌疑人被公安部门抓获后,目前已被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4月30日,海阳市某置业公司到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去年9月28日,公司财务科长吴某将公司支付给某设计院的15万元设计费私自挪用,请求查处。 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后发现,该置业公司的财物科长吴某确实有挪用资金的嫌疑,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吴某,将其刑事拘留。 经审问,吴某承认在去年9月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编了个名头,称要支付某建筑规划设计院15万元设计费,然后用转账支票存根联冒签了别人的姓名,支票联上填写上自己的姓名。就这样,把公司的15万元存在了自己的账户里。 后来,吴某将这15万元借给朋友,收取高额利息,进行营利活动,直至被公司发现并报警。近日,经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的嫌疑人吴某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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