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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划出多发路段三个时段重点管控 |
| 青岛上半年共查处2885起酒驾 | |
- 2012年07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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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1日讯(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见习记者 马健) 11日,记者了解到,青岛全市今年上半年共查获酒驾2885起,其中醉酒驾驶159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 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延长至6个月。同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构成刑事犯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今年上半年民警查处的醉驾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0%左右。 据了解,交警部门还将在七区五市饭店、餐厅等较为集中的繁华路段确立了酒后驾驶多发的20处重点路口和60余条重点路段,将加强重点路段管控力度。每日13时至14时、20时至21时、22时至次日2时三个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多发时段确定为管控重点,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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