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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前,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全撤销
不得搞假民办高考补习学校
  • 2012年07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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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12日讯(记者 徐洁 实习生 徐从芬 刘雨涵) 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大限”已近。7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再发通知,要求各市8月15日之前完成高考补习学校撤销。从今年秋季开学起,高考失利的考生只能选择民办高考复读学校了。
  7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教师、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学校品牌等一切公共教育资源,在今年秋季全部退出高考补习市场。《通知》重申,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再招收复读生,不准搞插班复读,不得弄虚作假搞假民办补习学校。
  《通知》为各地公办高考补习学校的撤销设了“红线”,要求各市要建立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工作销号制度,2012年8月15日前全部完成撤销任务。8月20日前,通过机关网站向社会公布。山东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调度。
  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发出通知,要求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2009年,我省制定了公办高考补习学校三年撤销计划;2011年,要求各地制定方案按时撤销公办高考补习学校。
  目前,各地须撤销的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共93所。
  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一个学校的软硬件资源都是有限的,增加了对复读生的投入,势必会影响对应届生的投入,尤其是优秀的教师资源,对应届生严重不公平。此外,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利用国家资源获得几乎毫无成本的经济收益,看重的是往届生对升学率作出的“贡献”,通过违规招生宣传、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发放奖金及奖励招生人员等抢拉往届生,助长了“应试教育”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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