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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节水设施通不过验收,将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37个新建小区少有一次性过关
  • 2012年07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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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2日讯(见习记者 张文 通讯员 许斌) 12日,济南市节水办工作人员在验收某小区中水设施时表示,年初至今,市政公用局城市节水办验收的37个房地产项目,很少有一次性通过验收的。
  从2011年4月份起,济南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取得项目《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后,才能交付使用。综合验收中,包括中水、节水设施等各项配套设施。有一项没有通过验收的话,都将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大多数很难一次通过。”市城市节水办工作人员表示,房地产综合验收政策去年开始实施,政策比较新,各个申报验收的房地产项目工作人员,对政策的了解不是很透彻,经常出现相关材料缺失、供用水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的甚至需要多次整改。
  12日,市城市节水办工作人员来到历下区名士豪庭小区,查看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材料,对申报验收的名士豪庭二区二次供水、中水站等设施进行材料和实地双向验收。记者了解到,名士豪庭二区二次供水设施使用无负压设备,这种设备利用市政供水原有的压力,再次加压,能够减少二次污染。
  随后,市城市节水办工作人员来到高新区的祥泰·森林河湾小区,在该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存放的泵房,泵房里有两个储水可达60方的储水箱。经过检查,工作人员发现,该处理设施没有消毒设备;中水设施没有经过调试,没有电表计量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市节水办工作人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在30日内完成整改。
  节水办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相关的材料和验收申报程序,在济南节水网上有详细的说明,项目工作人员可以及时查阅了解;同时在接受综合验收申请时,节水办工作人员也会按照一次性告知制的要求,提供一份办事指南,相关人员可以根据办事指南内容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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