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杰
“即使有一天,全世界都遗忘了你,至少还有垃圾短信。”这句网友的调侃虽有些夸张,但却诙谐地反映了垃圾短信的顽固程度。 更令人震惊的是,以“106”打头的代码,当时启用的初衷就是为了识别垃圾短信的,如今却成了垃圾短信的制造者。本欲捉贼反成贼,不得不说,垃圾短信屡禁不止,运营商难辞其咎。 用户手机中的每一条垃圾短信,背后都牵涉一个利益链,这已是公开的秘密。运营商也是受益者之一,问题就在这里。裁判员和运动员身份集于一身,无怪乎垃圾短信越战越勇。因此,要制止垃圾短信,移动运营商首先要斩断其利益链。对垃圾短信,运营商“不是不能管,而是不想管”。 自断臂膀当然难,这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完善。在我国,与垃圾短信相关的法律法规多不是专门性的,监管力度也有欠缺。而在国外,治理垃圾短信已有了很好的榜样。在韩国,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垃圾短信最高将被处以约合人民币18万元的罚金。在美国,违规发送垃圾短信者最高将被罚款600万美元,严重者甚至会被处以监禁。而在我国,对手机用户的隐私权和通讯自由权的界定都很模糊,赔偿的数额也丝毫不会伤到短信群发者的元气。这如何体现法律的强大威慑力呢?可以说,相关立法不健全,法律效力不够,导致对短信运营市场的监管不能形成行业自律,是垃圾短信久治不愈的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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