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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金牌奖50万?假的! |
| 体育总局否认传闻,具体奖金奥运结束后揭晓 | |
- 2012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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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针对近日网上关于国家体育总局将对伦敦奥运会的获奖选手给予奖金奖励的传闻,国家体育总局新闻发言人14日表示:国家体育总局没有专门针对伦敦奥运会获奖运动员给予奖金奖励的计划和办法。北京奥运会后,国家体育总局也没有专门对获奖运动员给予过奖金奖励。 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家体育总局方面为了能进一步激励奥运健儿,已经决定将金牌得主的奖金数额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25万元翻倍提升至50万元,这一数字也将成为我国奥运冠军在体育总局层面所获得的最高奖金额。除了奥运金牌得主之外,在伦敦奥运会中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都将获得奖金,数额也将较北京奥运会有所提升。 按照国家有关奖励政策,在以往的奥运会后,国家对在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都给予了一定的奖励,此次伦敦奥运会的奖励办法尚未确定。据了解,按照惯例,奥运奖金将在奥运会结束后才能最后确定,体育总局方面将根据整个中国代表团的表现,确定最终个体的奖金数额。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对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给予奖励,也是国际上多数国家的通用做法。 近年来,我国奥运冠军的奖金数额一直处于上升状态,从上世纪80年代的8万,提升至上世纪90年代的15万,2008年北京奥运会更是达到创纪录的25万元,伦敦奥运会上这一数字继续被提升也应在意料之中。此外,按照惯例,成绩优秀的奥运健儿除了从国家体育总局方面获得奖金之外,还能从各省市体育局获得数额相同的奖金,而运动员的家乡政府和体育局一般也会给予相应奖励。 (据中新社、北京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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