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陈伟 王娜) 一瓶没打开的啤酒无缘无故突然爆炸,将章丘一村民左眼炸伤构成七级伤残,啤酒公司却否认啤酒是本厂家生产的。日前,章丘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啤酒公司赔偿伤者王光亮(化名)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 事情还得从2009年7月21日说起,当天,章丘村民王光亮从商店里买了一包瓶装啤酒,当天喝剩下两瓶。没想到同年10月6日上午,王光亮正与邻居在家聊天时,其中一瓶啤酒在没有任何外界接触的情况下突然爆炸,一块酒瓶碎片击中了王光亮的左眼。王光亮被诊断为眼球贯通伤,最终构成七级伤残。 好端端的啤酒瓶怎么会自己爆炸?出院后,王光亮联系到啤酒生产厂家,没想到厂家竟矢口否认啤酒是其公司生产销售的。王光亮一纸诉状将啤酒销售商和啤酒公司起诉到章丘市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该案由章丘市法院埠村法庭审理。王光亮提交了啤酒瓶残骸,啤酒销售者对酒瓶无异议,认可是自己销售给王光亮的啤酒。但被告啤酒公司却辩称,王光亮提供的这种标识的啤酒厂家没有生产过,在章丘地区并无代理商、销售商,不能排除其他厂家伪造之嫌,不同意担责。经埠村法庭审查,王光亮提交的啤酒瓶残骸上标注有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同时标注生产厂家为被告“某啤酒有限公司”。 法庭经审理认为,王光亮所提交的啤酒瓶可以认定是该啤酒公司生产。啤酒公司主张自己未生产、销售该种啤酒,负有对自己抗辩主张提供证据的义务,却没有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法院对王光亮主张的事实予以认可。按照法律规定,法庭最终判决该啤酒公司赔偿王光亮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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